行政事业单位车位面向市民夜间开放
从明年起,沈阳市公安交警部门对于违法停车行为,将不间断地开展静态交通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全市道路停车秩序。
为满足市民停车需求,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将积极盘活、新增停车泊位,沈阳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法对违停“僵尸车”采取拖离等治理措施。
堵塞斑马线、消防通道 实施“处罚+拖移”
沈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明介绍,明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系列工作措施治理静态交通:加强停车序化管理,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全天岗、高峰岗、护学岗、青年大街等主线巡段停车秩序全面管控,重点对侵占机动车道、慢行道路、堵塞出入口以及公交、地铁站点、商业网点停车秩序进行严格管控,对全市主次干路、背街小巷等所有道路进行往复巡管,形成“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停车管理模式,对违法停车进行全域巡逻管控。
对城市道路内“起二排”“中间停”、堵塞消防应急通道、出入口影响安全视距、在斑马线和黄格线等违法停车实施“处罚+拖移”等措施;对重点区域停车交通组织进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利用移动执法车,对区域内违停多发、常发街路和时段进行重点整治,不间断的动态巡管。
城管执法部门
配合交警张贴违停提示单
城管执法部门还将配合交管部门,张贴机动车违停提示单。对存在不文明停车行为的机动车,张贴《机动车违章停车提示单》,提示引导机动车驾驶员规范停放、文明停放、依规停放。
按照“属地对接、联合巡控、协同配合”的模式,配合交管部门组建44个“2+2”联合整治组,在沈阳市165条严管示范街路、市级停车严管示范区,开展静态停车秩序治理。
排查“僵尸车” 建台账+拖移车辆
城管执法部门将排查废弃汽车,在日常巡查中,对长期停放在城市道路、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遍布灰尘、外观残破、轮胎干瘪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信息登记,建立台账,定期移送交管部门。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将开展执法工作。对逾期未改正的,将配合交管部门拖移车辆。
查处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沈阳市城管执法局将积极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对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和流动售卖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治占用停车位行为,对擅自在公共停车位内堆放物料、摆摊设点以及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治侵占道路行为,对擅自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杆、护栏等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清理占道设施,保障道路通畅;对不入泊位停车、不按泊位指向停车、不遵守泊位限时等不文明停车的行为,配合交管部门进行温馨提示。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车位开放
人防车位优惠出租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振文介绍,2023年起,将按照“应开尽开”原则,实行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车位面向市民夜间开放共享。重点缓解周边居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夜间刚性停车难问题。现有闲置人防车位3万余个,通过人防使用费减免等鼓励政策,引导开发商或物业将人防车位优惠出租,采取年租、季租、月租等多种短租形式,盘活地下空置车位。
公交车、小汽车叠放
新增泊位4800个
沈阳市还首次利用交通场站用地推出一批复合式停车楼建设项目:地面作为公交车停车场,地上建设多层小汽车停车楼。项目建成后,将提供350余个公交车泊位,可满足30余条公交线路的停车需求;同步新增4800余个小汽车泊位。
目前,项目已全面开工,预计2023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计划新增公共泊位1万个
鼓励停车场“平改立”
启动核心区公共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在停车缺口较大的三甲医院、集中办公区、老旧小区、重点商圈、中小学等热点区域内,启动建设20处公共停车场、新增约1万个公共泊位,计划明年全面启动。通过三年时间,持续扩容停车供给。鼓励停车场“平改立”建设,给予不同额度的建设补贴。
互联网+停车
实现线上查询、预约、缴费
通过嵌入“盛事通”平台,“好停车”手机客户端已开通运行,初步实现停车场查询、停车导航、车位预约、车辆绑定、账单查询、停车场评价、先离场后付费等相关功能。
目前,沈阳市1100余家路外经营性停车场信息已录入“好停车”场景,其中,600余家经营性停车场的实时数据已实现与场景平台的互联互通,可为市民提供停车场实时车位查询、无感支付等服务。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