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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中新网辽宁 2024年09月29日 19:21

  中新网辽宁新闻9月29日电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7日在北京举行。党中央、国务院隆重表彰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沈阳市沈河区民意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李秀华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光荣称号。

  近年来,沈河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思想铸魂、文化引领、聚力发展、品牌提升、依法治理 “五大工程”为抓手,创新思路举措,强化担当作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实现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效。沈河区获批“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全市唯一区县。朱剪炉街道回民社区、马官桥街道福陵社区、南塔街道溪林社区、市回族小学先后获评全国及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单位。

  下一步,沈河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李秀华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各行各业各族群众全面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相关工作,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为加快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区而不懈奋斗。(完)